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电力专业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LZG2021-01TP)
本招标项目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站后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41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 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项目部。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线下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地处甘肃省、宁夏自治区两省境内,是我国“八纵八横”铁路网京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北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向南经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白银区)及兰州市(皋兰县、兰州新区)。
2、线路规模
(1)线路施工范围:线路施工范围: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宁夏段)正线DK30+020.900~DK76+269.650,全长46.24875km。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正线DK76+269.650~DK125+181.380,全长48.91173km。新建北滩站、平川站2座车站,中卫南站为既有车站。
(2)项目总投资:27995.88万元。
3、中兰正线铁路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旅客列车速度目标值:250km/h;
(4)线间距:4.6m;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枢纽加减速地段根据设计速度合理选定;
(6)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
(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4、开工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2月28日。计划工期24个月。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电力专业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1本次谈判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谈判物资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物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剩余生产能力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具备谈判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成交后能满足供应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 2019年度和 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供应商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近三年无产品批量下道(或更换)、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已过限制交易期或复检合格的除外);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邀请书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限制交易要求: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不接受产品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交易的供应商(含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不接受曾参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其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恶意诉讼的供应商(或制造商,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
3.1.8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须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如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显示“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或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等 、或有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代理商谈判时,同时提供制造商及制造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显示“违反产品质量法、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或其不具备主体资格”等 、或有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则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3.1.9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ISO9000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谈判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谈判邀请书附件1《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电线电缆包件(包件号)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
3.4除谈判邀请书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的包件外,其余包件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1年 6月 6 日 16:00前支付标书费后,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eebzlzw@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1)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谈判申请表》(见谈判邀请书附件2)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购买谈判文件费用的回单扫描件。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2021年 6月3日至 2021年 6月6日,每日 8:30时至 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费足额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采购代理(或组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向潜在供应商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未提交《谈判申请表》的,不能参与本次谈判。
4.4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 6月 10日 8时 30 分至 9时 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6月 10日 9 时 30分(即为开启时间),递交地点:宁夏中卫沙坡头区迎宾北大道138号宏伟酒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中兰项目部二楼会议室。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纸制版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兰铁路站后工程项目部
联系地址:宁夏中卫沙坡头区迎宾北大道138号宏伟酒店
邮 编:755000
联系人:闫波
电 话:15392775711
电子邮箱:eebzlzw@126.com
附件1: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中兰铁路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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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