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7月3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举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根据《通告》(征求意见稿),昆明市人民政府拟将昆明市二环线(含)以内区域划定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并征集听证代表。根据《通告》(征求意见稿),该通告拟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内容适用于装配有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旋挖机、强夯机、履带吊车、内燃桩工机械和叉车等,以及其他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昆明市二环线(含)以内区域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的国Ⅰ及以前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该区域内使用的机械排放,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中的Ⅲ类限值要求。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按照2019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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