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成为条例关注的重点。在常委会审议中,部分委员就收费公路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比如明确什么样的公路可以收费、加强对车辆通行费的监督、向社会公示车辆通行费的使用用途等。条例还规定,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车辆通行费,除必要的管理、养护费用从财政部门批准的车辆通行费预算中列支外,应当全部用于偿还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这个条例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