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天津市交管局了解到,8月15日起,天津市对轮式专用机械车实行交通限制措施。
据了解,大型施工设备归为轮式专用机械车,如叉车、装载车、平地车、挖掘机等,不属货运机动车,但此类车通行缓慢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大。8月15日起,交管部门对轮式专用机械车实行3条交通限制措施:一是轮式专用机械车须经交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方准上路行驶;二是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轮式专用机械车在外环线(不含外环线)以内道路行驶,禁行时间内确需在该区域行驶,须经交管部门同意后按指定线路、时间通行;三是轮式专用机械车违反上述规定,由交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