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客户办理代上保险业务时,擅自挪用差额部分费用,不交回公司。近日,通宝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信用管理部经理李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批捕。
经查,李某在为购买该公司挖掘机的客户代上保险业务时,从公司财务支取出22万余元,用于代交客户保费,但其实际只为客户交了16万余元的保费,剩余的6万元被其挪用,至今不交回公司。另外,其在任期间,一次去外地考查客户时,同事将购买挖掘机客户的5万元订金交给他,让其转交公司,但是李某却只交给公司2万元,剩余的3万元私自挪用,至今未交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