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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行业企业不良资产问题分析

//www.lmjx.net 2008-10-28 7:56:24 中国路面机械网 

随着中国基础建设持续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工程机械制造业由于提供基础建设所需要的设备迎来了持续10年以上的黄金发展时期,14家主要的工程机械上市公司的良好经营就是最好的例证。这14家上市公司中,最多的一家公司年销售额达到150亿元人民币左右,其它的工程机械上市公司年销售额大都在30亿至60亿元人民币之间。在今年最新推出的全球50强工程机械制造业中,中国有6家企业位列其中,中联重科在6家中位于靠前位置。


     无可置疑,中国工程机械制造业中的14家上市公司,都在自己主营业务,即工程机械的制造中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和壮大。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是主流方面,是积极的一面,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不得不指出,相当部分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存在很多不良资产,这些不良资产数以亿计,有些企业的不良资产甚至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这些不良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和回购设备两部分组成。


     应收账款是目前国内信用环境不佳情况下,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其存在历史悠久,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国家花很大力气来清理三角债,动作不小,但结局却是不了了之,可见难度之大!时至今日,我们仍然没有办法解决这一困扰企业和社会发展的痼疾。此问题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暂且不论。本文想就企业以回购设备形式存在的不良资产的处理谈谈自己的看法,分别从回购设备不良资产的产生、不良资产的成因和影响、不良资产的出路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设备不良资产如何产生


     为了便于说清楚企业回购设备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我们先看看工程机械销售的银行按揭是怎么做的。首先买受方(客户)首付30%给出卖方(企业),并将所购设备交银行做抵押;然后出卖方要替买受方提供回购担保,并在银行替买受方交8%的保证金;银行通过对买受方的资信审查后即可办理贷款所需手续;做完手续,银行即将其余的70%货款打入出卖方帐户,此时,出卖方收到了100%货款。买受方收到出卖方提供的设备,按揭手续过程就算办完了。之后,就进入了买受方1到3年的还款期,即买受方每月向银行还本付息,如果违约,不能按时足额向银行还本付息,银行就从8%的保证金中自动扣除,如果买受方连续3个月都不能按时足额向银行还本付息,银行就要求出卖方对设备进行回购,也就是说,由出卖方替买受方还清整个还款期的所有本息,这样银行就完成了它的人民币增值过程,之后,设备所有权由银行转到出卖方处,由银行配合出卖方收回买受方手中的设备。

     出卖方由卖出设备到收回设备,被称作“回购设备”。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的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回购发生的越早,银行收回贷款本息的时间越短,买受方由于在一段时间内不交银行本息又掌握着设备继续创造效益,故短期内买受方也是有利可图的。那么,究竟谁的利益受到了伤害?答案是:出卖方的利益受到了伤害。出卖方利益受伤害的程度取决于出卖方本身对设备残值的处理和利用的程度。如果处理和利用的得当,出卖方也可获利;反之,受损失大的当属出卖方了。


     出卖方如何处理和得当利用回购设备残值,或者说出卖方如何利用回购设备残值来获利,这正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为了解决“钱”的问题,2002年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首先尝试和光大银行西单支行通过中联重科对卖出的设备承担回购担保责任的方式,做工程机械银行按揭业务的方案出台了,当年试点效果不错,于是,光大银行总行和工程机械制造企业签定“总对总”协议,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工程机械按揭业务的序幕。


     经过4年的实践,工程机械银行按揭业务已变成光大银行金融产品的招牌项目,几乎国内主要工程机械上市公司都通过光大银行做工程机械银行按揭业务。这一举措,大大的改善了工程机械制造企业现金流严重不足和影响企业扩大再生产规模的窘况,14家上市的工程机械企业在这4年中均借助于银行按揭业务,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应该说,工程机械的银行按揭业务,对中国工程机械企业的发展起到的扶持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通过银行的按揭业务买房买车早已有之,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但通过工程机械制造商对其售出产品提供回购担保这一事件,在当时的确是一个创举。为什么这么说呢?一言以蔽之,它既解决了银行的主风险问题,使银行在极低的风险下获利有了保障,同时,又解决了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售出产品后能迅速收到货款的问题,其回款率至少达到70%至100%。企业的资金有了保证,发展就有了保证。

     设备不良资产的成因


     按照哲学的观点,“因果”关系贯穿于所有事物,有果就有因,那么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一般认为有以下原因:


     (1)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形成


     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形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成熟的充分体现。在有些地区,买受方沦为债务人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欠钱不还,以此来证明自己“路子野”,“有面子”。更可悲的是,不少人还认可这一点,有了培育“不讲信誉”的土壤和环境。


     (2)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买受方将本应还的钱留下不还,去投资新项目,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及出卖方的利益。


     (3)竞争因素


     出卖方为了排除其它竞争对手获得某种利益,主动的让买受方暂缓还钱,久而久之让买受方养成了欠债的习惯。


     (4)经营能力低下


     对于经营能力低下的租赁客户,如果没有其它盈利业务支持,仅靠设备的租金来还贷款,还不起钱的原因一般只有两种:要么设备出租率低,挣来的租金不足以还贷款;要么设备租出去,不善于与人沟通,租金要不回来,也没有钱还贷款。


     (5)道德品质问题


     有些买受方,的确道德品质有问题,就是有了钱也不还,还耍无赖。


     (6)产品质量和服务欠缺


     出卖方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如果引起买受方的强烈不满,买受方故以此为借口,而不还钱。


     (7)出卖方没有很好的利用技术手段


     还钱总是不痛快的事,如果买受方不还钱,又没有受到出卖方的有效制约,不还钱就是很自然的事了。如果出卖方能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控制买受方的设备,让买受方知道:若不还钱,设备就被控制不能使用,那么债务人为了自己的即得利益,就不得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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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路面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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