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增长明显
扩张政策的有限拉动,出口形势陡然生变,影响的不仅是企业的未来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应收账款对工程机械类上市公司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据WIND统计显示, 2008年初,国内15家机械类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为99.4亿元;到了今年三季度,上述公司的应收账款陡增至163.84亿元,增长64.79%。从环比数据来看,一季度应收账款为142.92亿元,二季度为148.83亿元,三季度为163.84亿元。在销售淡季的时候出现应收账款的大幅度增加并不是好的现象。
数据显示,除徐工科技外,14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在三季度都出现了同比大幅度增长的情况;其中,中联重科应收账款同比增长109.29%,柳工同比增长55.27%,三一重工同比增长62.05%。
应收账款的大幅度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各公司的营业收入的增长,但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由于下游市场需求的减少,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公司放松了对客户的放贷要求。中联重科就在其三季报中指出,公司对客户信用条件放宽也是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
按机械行业经营惯例,客户以所购买的工程机械作抵押,向银行办理按揭,按揭合同规定单个客户贷款金额不超过购工程机械款的7成,期限最长为3年。按公司与按揭贷款银行约定,如客户未按期归还贷款,公司将负有回购义务。
在市场需求旺盛的年份,厂家和购买方都各自享受着按揭模式带来的收入增长,但是,在市场需求疲软,客户违约也就成为一种可能,而且也正在不断发生。三一重工三季报显示,截至2008年9月30日,三一重工负有回购义务的累计贷款余额为36.08亿元,客户逾期按揭款及回购款余额为2.32亿元。
付款模式弊端
在机械制造类企业,不论是传统按揭业务,还是市场正在兴起的融资租赁模式,企业应对承购人逾期按揭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按照行业的经营模式,首先买受方(客户)首付30%给出卖方(企业),并将所购设备交银行做抵押;然后出卖方要替买受方提供回购担保,并在银行替买受方交8%的保证金;银行通过对买受方的资信审查后即可办理贷款所需手续;做完手续,银行即将其余的70%货款打入出卖方账户,此时,出卖方收到了100%货款。买受方收到出卖方提供的设备,按揭手续过程就算办完了。之后,就进入了买受方1到3年的还款期,即买受方每月向银行还本付息,如果违约,不能按时足额向银行还本付息,银行就从8%的保证金中自动扣除,如果买受方连续3个月都不能按时足额向银行还本付息,银行就要求出卖方对设备进行回购,也就是说,由出卖方替买受方还清整个还款期的所有本息,这样,银行就完成了它的人民币增值过程,之后,设备所有权由银行转到出卖方处,由银行配合出卖方收回买受方手中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