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的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回购发生得越早,银行收回贷款本息的时间就越短,买受方由于在一段时间内不交银行本息又掌握着设备创造效益,故买受方在短期内也是有利可图的。但出卖方的利益却没有保障,出卖方利益受伤害的程度取决于出卖方本身对设备残值的处理和利用的程度。如果处理和利用得当,出卖方也可获利;反之,就会受到损失。
以起重机为例,少则要三五十万,多则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在下游需求疲软,客户选择违约似乎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但是,这种有别于房地产市场的按揭付款模式所存在的制度不完善或许也是客户铤而走险的另一个因素。在主要工程机械制造企业中,如徐工、柳工、中联、三一等都有自己的租赁公司,这些租赁公司的成立有相当大的因素是用来处理自己的不良回购设备。
以上的情况还只是建立在买受方不能按期付款的基础之上。要知道,工程机械类产品不同于房地产的“不动产”,工程机械行业的买受方是可以驾驶产品随意流动的。
因此,为了防范买受方出现跑单的行为,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行业内少数企业开始在各自的机械上安装上GPS定位仪器,以此掌握自己设备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工作状态。但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较之前来说,GPS确实对客户的行为产生约束,如果客户无力还贷,企业还可以通过查封资产,追回一部分损失;但GPS的跟踪性能只是相对的,对于那种赖皮或者存心不想付款的客户来说,根本就不管用,因为安装的GPS定位仪只要用铁锤和铁毡撬几下就掉了,所以,企业想追查机械设备的下落也是无能为力。”
不容忽视的诚信风险
在过去的10年里,伴随着中国基础建设持续多年的发展,中国工程机械制造业迎来了它的黄金发展时期,15家主要的机械制造上市公司的良好经营就是最好的例证。
可以说,中国工程机械的强势崛起与按揭业务的兴起分不开。2002年,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首先尝试和光大银行西单支行通过中联重科对卖出的设备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出台了工程机械银行按揭业务的方案,当年试点效果不错,于是,光大银行总行和工程机械制造企业签定“总对总”协议,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工程机械按揭业务的序幕。
经过6年多的发展,国内主要工程机械上市公司几乎都通过光大银行做工程机械银行按揭业务,工程机械银行按揭业务已变成光大银行金融产品的招牌项目,光大银行也因此在2007年获得“中国工程机械行业金融突出贡献奖”。
由于买受方在一段时间内不交银行本息却可掌握设备来创造效益,在短期内是有利可图的,所以如今大多数施工单位都采用租赁的方式使用工程机械,但是信用危机却给租赁市场带来了很大风险。从工程机械类企业内部来说,其销售人员在高强度的业绩考核压力之下,为了提高销售业绩,不仅可能不配合金融服务部门在防范客户违约风险方面的工作,甚至会反过来帮助客户弄虚作假,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大出卖方即公司的风险。
当然,这种风险从一开始就存在,但由于当时市场处于卖方市场,而且下游需求旺盛,因此,这种风险大多并未演变为现实。但是,经过六年的发展,工程机械行业已经从原来的卖方市场变成了买方市场,而与此同时,基建行业的需求又突然疲软下来,因此,放松对客户的信贷条件也就成为企业提高销售的重要途径。
如今,许多设备制造厂的用户大都是中小企业,有的甚至是个人,他们的信用往往难以掌握,不管采取什么措施都难以避免信用风险。所以,三一重工出现的客户2.32亿元逾期按揭款或许就是一种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