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市交通局公路处获悉,我市从2014年起至2020年,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新建与大修。
记者了解到,市政府上月底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市政府将从2014年起至2020年,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列入市财力投资计划,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新建与大修。在保证干线公路建设与养护需求的前提下,每年安排燃油税专项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修与养护。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要相应增加投资。
今年起,我市将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集中连片、乡镇整体推进的方式,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自然屯通柏油路。为此,《意见》提出,要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其中,新建农村公路:北部地区,包括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经济区的工程建设投资,市级财政补贴93%,县级财政配套7%,征地动迁费用由县级以下政府配套;南部地区,包括金州新区、保税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市级财政每公里补贴20万元,燃油税专项资金每公里补贴20万元,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
市级财政资金补助计划,原则上按年度列财力投资计划下达。
农村公路修护的具体办法:
农村公路路面大修:北部地区市级财政每公里补贴20万元,县级财政每公里配套5万元,其余资金由燃油税专项资金补助;南部地区,燃油税专项资金按“十二五”补贴标准补助,即原则上每5年调整1次,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北部地区市级财政补贴每年每公里2000元,燃油税专项资金补贴每年每公里乡级公路2500元、村级公路1500元,县级财政配套每年每公里乡级公路不少于1500元、村级公路不少于2500元;南部地区市级财政补贴每年每公里1000元,燃油税专项资金补贴每年每公里乡级公路2500元、村级公路1500元,县级财政配套每年每公里乡级公路不少于2500元、村级公路不少于3500元。